五险一金对于每个劳动者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因为五险一金不但涉及到现在的医疗生育等相关事情,还涉及到以后的养老方面的问题,这样五险一金的缴纳比例就显得格外的重要。下面小编就为大家总结归纳一下福建省五险一金缴纳比例的有关问题,希望可以对大家了解福建省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有所帮助。
一、福建省五险一金缴费比例
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各为7%。
二、 养老金、冬季取暖费、离休人员生活补贴什么时间发放?
养老金于每月20日由代办养老金发放的农行、建行、邮政储汇局、邮电局发放,遇节假日顺延,最迟不超过25日。
离退休人员的冬季取暖费于每年的11月份随养老金一起发放,现行标准是每人每年28元。
享受建国前生活补贴的离休人员增发的生活补贴于每年1月份随养老金一起发放,现行标准是以基本养老金基数(不含护理费、交通费、剩余津贴)。
1937年7月6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人员,每人每年增发两个月;1937年7月7日到1942年12月31日参加革命工作的人员,每人每年增发一个半月;1943年1月1日到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人员,每人每年增发一个月。
三、 退休后基本养老金怎样计算?
新的养老保险制度按照参保人员参加工作时间的不同,把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分作三个类型:
1996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人员(称作“新人”),基本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职工退休时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二是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退休时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20;
1995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之后退休的(称作“中人”),其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各种补贴调节金四部分组成。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办法为:以本人退休前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乘以过渡性养老金计发比例(1.4%),再乘以1995年底以前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求得;
1995年底以前退休的(称作“老人”),按原办法计发养老金不变。
福建省五险一金缴费比例的有关问题如上所述。因为五险一金的缴纳比例是由国家进行规定的,因此用人单位不能擅自决定缴纳比例,所以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缴纳五险一金后应该仔细的查看自己的五险一金的缴纳比例是否是符合法律的规定的,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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