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和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无法调解时,可以找委员会进行调解,在矛盾还没有激化到时候,我们都建议以协商为主,如果协商达不到效果时,再找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申诉并仲裁,如果双方对仲裁结果有异议或者不服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协商,双方发生纠纷后最好先协商,通过自愿达成协议来消除隔阂。在显示案例中职工与单位经过协商达成一致而解决纠纷的情况非常多,效果很好。但是协商程序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双方可以协商,也可以不协商,完全出于自愿,任何人都不能强迫。
2、申请调解,与协商程序一样,调解程序也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且调解协议也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反悔,同样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仲裁程序,仲裁程序是劳动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将纠纷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的程序。申请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选择程序之一,也是提起诉讼的前置程序,即如果想提起诉讼打劳动官司,必须要经过仲裁程序,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4、诉讼程序,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诉讼程序的启动是由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的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启动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