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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调解流程包括那些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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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在工作期间和用人单位因劳动报酬、福利待遇而引发争议的话,员工可以通过第三方机构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才考虑进行诉讼。那么劳动争议调解流程是怎样的?调解不成包括什么情况?下面律图小编整合了相关法律知识,我们一起来看看。

一、劳动争议调解流程包括那些环节?

1、申请调解。发生劳动人事争议,当事人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调解组织提出调解申请。

2、受理调解申请。调解组织接到调解申请后,应当及时对调解申请进行审查,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开展调解调解组织根据案情指定调解员或者调解小组进行调解调解应当自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15日内结束。但是,双方当事人同意延期的可以延长。

4、调解协议的仲裁审查确认。达成调解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15日内共同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审查确认申请。

5、告知申请仲裁的权利。当事人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未经仲裁审查确认且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调解不成的情况包括哪些?

在实践中,并不是所有的劳动争议都能通过调解方式予以结案,调解委员会对于调解不成的劳动争议应当如何处理?调解委员会调解不成有二种情况:

1、经调解委员会调解双方当事人没有达成调解协议;

2、调解没有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结案的。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及工作规则》第18条规定:“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应当自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30日内结束;到期未结束的,视为调解不成。”

但同时,2008年5月1日起实施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14条第3款规定:“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15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在此,两部法在调解的法定期间问题上出现了冲突,那么我们应该选择适用哪一部法呢?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及工作规则》是由劳动部制定的部门规章,《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是由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根据法律的效力大于部门规章的效力原则,我们选择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即法律规定的调解的法定期间为15天。即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应当自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15日内结束;到期未结束的,视为调解不成。

综上所述,劳动调解是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劳动争议的时候用到的,劳动争议调解流程包括受理申请、开始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等环节。如果双方通过第三方机构调解仍然无法解决矛盾的话,那么就只好通过劳动仲裁或者诉讼了。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山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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