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已经三个月,按照国家政府的法律规定,劳动者可以申请“拖欠工资赔偿金”。
按照现在国家政府的法律规定:拖欠工资的,如果劳动者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请“拖欠工资赔偿金”,政府有关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12333、劳动局、劳动监察大队、法院)应该依法判处公司(或者老板)按照拖欠工资的数目的百分之二十五(25%)的款额的赔偿金,赔付给被拖欠工资的劳动者,这是付给被拖欠工资100%(百分之一百)之外的,也就是总共应该付给劳动者125%(百分之一百,加上百分之二十五)款额。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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