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缴费额=核定的企业职工工资总额×14%;个人缴费额=核定的企业职工工资总额×8%。企业职工凡工资收入低于省社平工资60%的,按60%核定缴费基数;高于省社平工资60%的,按实际工资收入核定缴费基数,但是最高不得高于省社平工资的300%。
2、个体劳动者(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缴费额=核定缴费基数×18%。个体劳动者可以在省社平工资以上至300%的范围内,自主确定缴费基数。
3、核定缴费基数省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简称省社平工资)为基准。
二、养老保险划入账户比例
在职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单位20%比例划入养老保险统筹,个人缴纳的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自由职业者身份缴纳:全部比例20%中的8%比例划入个人帐户。11%划入养老保险统筹。
三、养老保险的查询方式
社保查询方法可以根据如下情况,自行选择查询方式。
1、社保中心查询
如果对自己的社保帐号不清楚,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
2、上网查询
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密码是你的社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出生年月),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3、电话咨询
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4、触摸屏查询
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内如果设有社会保险触摸屏查询系统,刷卡或根据屏幕提示输入卡号或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社会养老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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