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费用是相关的工伤鉴定部门在对职工进行工伤鉴定的时候执行的收费标准。对于工伤鉴定费用问题,工伤保险条例有相关的规定。工伤鉴定费用需要按照实际情况确定。下面,律图小编为您介绍有关内容。
根据《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受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由于所在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也未为受伤职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职工个人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所垫付的鉴定费可要求用人单位核销。
收费标准为省级每人次200元;市级180元;县级150元。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1、因工负伤、患职业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2、单位不出可先垫付,之后再依法向单位索赔。
因工负伤、患职业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因并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支付;由被鉴定人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在申请时预付,如经鉴定结论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及以上的,鉴定费用应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负担。没有单位的,鉴定费用由个人负担。
2、重新鉴定的鉴定费用,由申请方预付。重新鉴定结论与原鉴定结论相符,鉴定费用由申请方负担。重新鉴定结论与鉴定结论不相符,鉴定费由原鉴定机构负担。
因伤情病情变化要求再次申请鉴定所需的费用,由申请方负担。
上文中小编为您整理的工伤鉴定费用是关于鉴定费用总体的规定,费用的标准是按照地区进行划分的。对于工伤鉴定的其他内容,比如,工伤鉴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标准以及工伤鉴定的流程以及相关内容,可以咨询律图网站的律师获得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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