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在生活当中,我国一些最基本的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应该都是比较清楚的。比如说我们生活当中几乎所有人都知道,用人单位是不得雇用童工的。不过有一些不法商家真的是无法无天,不仅雇佣童工,甚至还会通过各种各样的借口,不给童工发工资。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就是童工无工资做学徒是否合法?
一、童工无工资做学徒是否合法?
劳动合同法上没有学徒工这一概念,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内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职工的最低工资或本人试用期后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二、雇佣童工不给工资,可采取以下手段
1、收集相关证据,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2、可以通过媒体予以曝光,引入执法机构的监督与检查。
三、童工工资能否拿到?
这里存在一个悖论,不允许存在使用童工,那么又怎么会有工资呢?但是可以通过民法通则来予以寻求救济。
《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 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那么该未成年人可以拿到一定的补偿。这种补偿的量相当于平常所说的“童工工资”。
四、雇佣童工的含义
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而青少年工人是指任何超过上述定义的儿童年龄但不满十八岁的工人。
雇佣童工(16周岁以下),童工无罪,招用单位应按未成年保护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处罚。 第六十八条 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招用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的,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五、雇佣童工相关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2、《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国务院令第364号)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上述两部法律是禁止行规定,那么用人单位一旦违反,必将招致一定的法律后果。
1、根据《劳动法》第94条的规定: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2、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国务院令第364号)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用人单位这样做肯定是违法的。首先雇用童工,就已经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其次,我国的劳动合同法当中没有学徒这一说,只能说按照试用期内的工资进行结算。用人单位既雇用童工,又不给当事人发工资,这种做法严重违法,一般发现后都会从重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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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招用童工承担什么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