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最新工伤鉴定级别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工伤级别鉴定标准就是劳动能力鉴定是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国家发布了《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标准共分10级。
二、工伤鉴定机构的具体职责是什么?
(4)按有关规定对需要进行劳动鉴定的本县所属单位的职工进行劳动鉴定。
(2)收集、整理、保存职工伤亡事故、职业病的有关资料,建立健全职工健康档案和工伤档案;
(4)协助企业做好伤、病、残职工的管理工作。
(4)实行地(市)退休费用社会统筹的,对于因工因病致残退休的职工,进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和审批;
(5)处理各县(县级市)或企业劳动鉴定委员会呈报的劳动鉴定的疑难、争议案件。
对于工伤鉴定的具体情况,应当严格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中的相关规定来进行处理,特别是对于工伤等级的鉴定结果,是具备法律效力的,当事人或者用人单位在工伤事故形成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述鉴定部门来申请工伤等级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