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够首先得知受伤员工的真实伤情的机构基本上就是治疗该员工的医院,所以很多鉴定都直接放在了医院进行以便员工能够得到最确实鉴定结果,虽然国家给出了便利却仍然有很多人不知道具体的工伤鉴定规定。下面一起了解一下黔东南州医院工伤鉴定规定是什么?
一、黔东南州医院工伤鉴定规定是什么?
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通知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及其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身份证明材料(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
1、电话申报
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通过电话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进行电话申报。
2、书面申请
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
3、审核材料
社保部门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如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4、认定申请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办理时间
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鉴定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
综上所述,如果黔东南州的员工遭遇了工伤而需要到相应的医院等机构去鉴定,就必须在掌握上述资料后再进行才能够确实保障员工的鉴定结果是最真实客观的,在鉴定之后需要及时向单位或者保险索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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