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当中,很多情况下都是需要误工费用的赔偿的,比如说发生工伤,或者是遇到交通事故,人身受到伤害的时候,相关的当事人争取到对方的补偿当中,少不了误工费用的计算,因此很多人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法院根据什么来进行误工费的判决?
一、法院根据什么来进行误工费的判决?
法院对误工费的判决依据是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收入情况确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具体可以参照我国《民法通则》第119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的规定。
二、计算方式:
有固定收入的:
无固定收入的:
①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
②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定型化标准):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
在我们国家法院对于误工费用的判断标准是根据实际上的收入水平来进行计算的,当然务工的时间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因素,除此之外,在这里教无固定收入的计算方式和有固定收入的计算方式,都给大家完整的列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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