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赔偿标准计算表
1、医疗费: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交通费: 【单位支付】
3、食宿费: 【单位支付】
4、康复性治疗费: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轮椅费用: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 工资、福利:停工接受工伤医疗期间 原待遇不变、一般不超过12个月,最长2年 【单位支付】
若不能确定工资的,按上一年度统筹地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201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7958元。
7、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停工留薪期间 【单位支付】
以上共计:
二、造成残疾
根据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的数据,201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7958元。
1、生活护理费 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按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3个等级、统筹地区平均工资的50%、40%、30%【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
活护理费/月:完全不能自理:统筹地区平均工资×50%=1581.58元;大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区平均工资×40%=1265.27元;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区平均工资×30%=948.95元
一级伤残待遇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7个月本人工资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若不能确定本人月平均工资,按上一年度统筹地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201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7958元。
【2】伤残津贴:按月支付,本人工资的90%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补足差额【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若不能确定本人月平均工资,按201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7958元计算。
伤残津贴/月=37958÷12×90%=2846.85元
二级伤残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5个月本人工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若不能确定本人月平均工资,按上一年度统筹地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201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7958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7958÷12×25=79079.17元
【2】伤残津贴: 按月支付,本人工资的85%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补足差额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若不能确定本人月平均工资,按201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7958元计算。
伤残津贴/月=37958÷12×85%=2688.69元
三级伤残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3个月本人工资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若不能确定本人月平均工资,按上一年度统筹地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201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7958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7958÷12×23=72752.83元
【2】伤残津贴:按月支付,本人工资的80%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补足差额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若不能确定本人月平均工资,按201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7958元计算。
伤残津贴/月=37958÷12×80%=2530.53元
四级伤残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1个月本人工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若不能确定本人月平均工资,按上一年度统筹地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201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7958元。
【2】伤残津贴:按月支付,本人工资的75%,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补足差额 【基金支付】
若不能确定本人月平均工资,按201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7958元计算。
伤残津贴/月=37958÷12×75%=2372.375元
五级伤残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8个月本人月工资【工伤保险基金支出】
若不能确定本人月平均工资,按上一年度统筹地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201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7958元。
【2】伤残津贴: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本人工资的70%,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单位支付】
若不能确定本人月平均工资,按201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7958元计算。
伤残津贴/月=37958÷12×70%=2214.22元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终止劳动关系的,16个月上年度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按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的数据,201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7958元计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37958÷12×16=50610.67元
【4】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止劳动关系的,56个月上年度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按201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7958元计算。【单位支付】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7958÷12×56=177137.33元
六级伤残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6个月本人月工资 【工伤保险基金支出】
若不能确定本人月平均工资,按上一年度统筹地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201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7958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7958÷12×16=50610.67元
【2】伤残津贴: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本人工资的 60%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单位支付】
若不能确定本人月平均工资,按201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7958元计算。
伤残津贴/月=37958÷12×60%=1897.9元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终止劳动关系的,14个月上年度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37958÷12×14=44284.33元
【4】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止劳动关系的,46个月上年度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单位支付】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7958÷12×46=145505.667元
七级伤残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3个月本人月工资 【工伤保险基金支出】
一次若不能确定本人月平均工资,按上一年度统筹地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201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7958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7958÷12×13=41121.17元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终止劳动关系的、解除劳动合同的,12个月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37958÷12×12=37958元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止劳动关系的、解除劳动合同的,36个月
【单位支付】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7958÷12×36=113874元
以上总计:192953.17元
八级伤残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1个月本人月工资 【工伤保险基金支出】
若不能确定本人月平均工资,按上一年度统筹地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201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7958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7958÷12×11=34794.83元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终止劳动关系的、解除劳动合同的,10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37958÷12×10=31631.67元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止劳动关系的、解除劳动合同的 ,26个月 【单位支付】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7958÷12×26=82242.33元
以上八级总计:148668.83元
九级伤残待遇
【1】若不能确定本人月平均工资,按上一年度统筹地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201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7958元。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终止劳动关系的、解除劳动合同的,8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37958÷12×8=25305.33元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止劳动关系的、解除劳动合同的 16个月
【单位支付】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7958÷12×16=50610.67元
以上九级总计:104384.5元
十级伤残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本人月工资【工伤保险基金支出】
若不能确定本人月平均工资,按上一年度统筹地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201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7958元。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终止劳动关系的、解除劳动合同的,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37958÷12×6=18979元。
【4】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止劳动关系的、解除劳动合同的 6个月
【单位支付】
以上十级总计:60100.17元
三、工伤死亡赔偿标准【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1、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社会职工月平均工资。根据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的数据,201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7958元。
丧葬补助金=37958÷12×6=18979元
2、供养亲属抚恤金
标准如下:
a、配偶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40%/月=配偶抚恤金。
b、其他亲属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30%/人/月=其他亲属抚恤金
c、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据国家统计局网站统计数据,2013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6955元/年。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计算公式:26955×20年=539100元
注: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不能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