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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工伤保险政策待遇政策问答有哪些?

我们都知道工伤对于劳动者来说是经常会发生的事情,特别是对于做高空作业的劳动者,只要一不小心的话,就会很容易出事情,那么河南工伤保险政策待遇政策问答有哪些?首先要知道什么是工伤保险,其次如果发生了工伤应享受什么样的待遇等等,那下面就来听听小编的看法。

一、什么是工伤保险?

答: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或工伤赔偿,是指劳动者因工致残或死亡,造成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劳动者及其亲属根据法律从国家或者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制度。

二、我灵活就业人员,能参加工伤保险吗?

答:工伤保险是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所以个人身份不可以参保。各类企业、有雇工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和民间非营利组织,都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列》的有关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和民间非营利组织,缴纳工伤保险费所需费用在社会保障缴费中列支。

三、我们参加工伤保险后,都能享受哪些待遇?

答:工伤职工可按《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以下工伤保险待遇: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经确认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3)住院伙食补助费;目前,我市执行标准为:市内每天15元、市外每天21元。

(4)经批准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配置辅助器具的交通食宿费;目前,我市执行标准为:交通费报销一次往返;院外等待期不超过5天,期间每天住宿费150元。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7)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9)劳动能力鉴定费;

(10)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

四、我在单位受伤,被鉴定伤残职工,都享受哪些待遇?

答:1级: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做岗位,按照职工受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发个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助为27个月,伤残津贴90%;

2级: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做岗位,按照职工受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发个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助为25个月,伤残津贴85%;

3级: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做岗位,按照职工受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发个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助为23个月,伤残津贴80%;

4级: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做岗位,按照职工受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发个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助为21个月,伤残津贴75%;

5级:按照职工工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为基数,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8个月,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0%。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2个月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6个月。

6级:按照职工工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为基数,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6个月;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60%。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 18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30个月。

7级:按照职工受伤前12个月平均月工资为基数,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3个月,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3个月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0个月。

8级:按照职工受伤前12个月平均月工资为基数,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1个月。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0个月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6个月。

9级:按照职工受伤前12个月平均月工资为基数,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个月,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7个月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2个月。

10级:按照职工受伤前12个月平均月工资为基数,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个月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8个月。

五、我是4级工伤伤残人员,护理费怎么给发?

答:根据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的护理等级,以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月计发护理费,标准为;部分护理依赖30%,大部分护理依赖40%,全部护理依赖50%.

六、我单位职工被认证工亡了,都能享受哪些待遇?孩子有抚养金吗?

答:(1)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3)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列发给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40%;其他供养亲属30%;孤寡老人或孤儿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加发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工亡职工生前十二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七、安装的辅助器具(如假肢)费用能报销吗,?

答:工伤职工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假眼、假牙盒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的,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报销。

八、我单位发生工伤事故后,该如何处理?

答: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时,应立即组织抢救,并于24小时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伤情稳定后转入定点医疗机构治疗。

九、我单位有工伤职工,发生的医疗费都可以报销?

答: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保险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处理。

十、我单位去报销工伤保险,怎么申报工伤保险医疗费用?

答:工伤职工治疗终结或治愈后,由用人单位持工伤认定决定书、门诊病历(急诊病历)、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章)、处方、住院日清单、住院病人费用汇总明细、检查化验报告单和有效收费凭证等材料,到市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医疗费用。

十一、我单位未能按时缴工伤保险费,期间发生的工伤能报销待遇吗?

答:用人单位要按照国家的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不能按时足额缴纳的,视为欠缴工伤保险费。欠费期间的工伤保险待遇由单位支付,用人单位按规定补缴欠费的保险费后,支付新发生的工伤保险待遇费。

工伤保险的法律政策有哪些

1.目的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

2适用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3缴费

第八条 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

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4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综合上面所说的,工伤保险对于劳动者是特别重要的,也对于单位来说是必须要购,因为如果出现了什么事情的话,那么至少可以把损失降到最低,因此,对于劳动者来说就要清楚河南工伤保险政策待遇政策问答有哪些?这样才能更快的知道其中的内容,也知道怎么样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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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中的工伤认定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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