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索要误工费当然是不行的。党员开会索要“误工费”,数额虽不大,但造成的影响却很恶劣,这是党性不强、信念不牢、宗旨淡薄的表现。根据《党章》规定: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会是每个党员的基本义务。《党章》第八条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群众的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参加党组织会议,既是一名党员的权利,也是一名党员的义务,通过参加会议,可以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行使党员表决权。党员不同于普通群众,是社会各阶层的先进分子,本身应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社会责任感,如果连开会都要发放“误工费”,那我们的党还谈何先进性?如何保持纯洁性?又谈何服务群众?如果党员连开会都要发放“误工费”,广大人民群众会如何看待我们的党,又如何能相信我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我党又能如何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目前热播的反腐电视剧《人民的名义》中,有这样一个情节深深打动了笔者,让笔者久久不能忘怀:15岁就参加抗战的陈岩石老人,当初为了享有党员才能扛炸药包的特权,虚报年龄入党,导致退休时没有享受到更高的待遇,但陈老表示他从不后悔,他为自己当初的决定感到骄傲和自豪。“心中只有党,不计较个人荣辱和得失,为共产主义奋斗终生”。这是以陈岩石老人为代表的老一辈共产党员党性修养的具体表现,也是我们党员的行为标准和行动指南,对照先辈,我们是否应觉得汗颜:脱离群众、漠视群众、遇事讲价钱、凡是较得失,连开个会都要钱 ,这是一名合格共产党员吗?
党员开会发放“误工费”,既是党员党性不强的表现,也是党组织教育缺失的表现,应提高认识,立行立改。不论时代如何发展,我们都要牢记自己的誓词:“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共产党人作为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头人,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应该以身作则,为人民服务。因为参加党内活动耽误劳作就索要误工费的行为是不可取的,这是身为共产党人应该有的自觉,这样的行为同时也违反了党的纪律是要受到惩处的,思想上还没有树立起作为党员应有的先进性纯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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