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了工伤的员工在向单位请求工伤鉴定之后到机构进行鉴定,根据拿到的权威鉴定就可以向单位所有工伤带来损失的赔偿,但在现实中却发现很多人向单位递交了鉴定书却迟迟拿不到相应的赔偿,很多人表示不理解。那么工伤鉴定后赔偿时间限制吗?
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出来后,如果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后期的赔偿没有时间限制。
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伤残鉴定结果一般是自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材料递交之日起60日内有结果,特殊情况可后延30日,也就是最迟90日内会有结果。
附《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生效之日起一年之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具体起算日期计算方法为:双方没有申请重新鉴定的,自后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之次日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载明的可申请重新认定的时限 1;一方或双方申请重新鉴定的,自第二次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之次日
尽管员工已经做了鉴定并且有了结论也只能向单位提交申请,至于单位应该在什么时间内将赔偿交给员工却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但员工可以通过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来催促单位及时将赔偿发放给员工。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