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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解除劳动合同要写明原因吗

一、工伤解除劳动合同要写明原因吗

肯定要写明原因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因工伤向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直接因工伤原因,希望解除劳动合同。

工伤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甲方(用人单位):xx 地址:xx

乙方:xx

身份证号码xx: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如下:

第一条、 经乙方申请,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于20 x年 x月 x日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

第二条、 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 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甲方名誉或利益之行为。从此乙方甲方没有任何关系,不得再进入甲方的任何厂房及宿舍。

第三条、 甲方乙方办理完毕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 日内向乙方支付款项计人民币 元(该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应支付乙方含加班工资在内的薪资、年休假工资、高温津贴、奖金、经济补偿金、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甲方应支付之保险费用及含伤残赔偿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其他工伤待遇、其他应支付之款项等项目)。甲方乙方支付以上款项后,甲方既已履行完毕所有对乙方的义务。乙方如认为甲方还有其他义务的,在乙方接受以上款项后,既视为乙方已放弃主张的权利。乙方不得再行向甲方主张(含申诉、起诉、投诉)任何权益。

第四条 、乙方已仔细核实出勤记录及计算薪酬的其他依据,乙方确认甲方已依法足额发放乙方任职期间的所有应得薪酬(包含加班费)。乙方因工伤评定的伤残等级可为 级,乙方本人已知晓,根据法律规定乙方应得的伤残赔偿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其他工伤待遇款项可达人民币 元,但乙方仍旧同意本协议第三条的约定。

第五条 、甲方应根据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和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第六条、 签署本协议以后,乙方承认其已经阅读、理解并同意遵守本协议的每一个承诺,乙方认识到这是一个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本协议一式两份,乙方已经收到其中一份。

第七条 本协议自双方或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x (授权代表)

x年x 月x 日

劳动者在工作的时候如果发生意外造成自身工伤的,那么就需要去工伤认定由公司赔偿相应的损失,有的时候还会需要解除劳动合同,所以这就少不了一份工伤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上文也给出了相关的范文材料,可以结合自身情况进行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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