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14年1月6日,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一下子涌进了二十多位讨薪的劳动者,他们大都来自黄陂、孝感、应城、鄂州等武汉周边地区,妇女居多,还有一对母子和一位残疾人,有着缝制衣服的手艺。经朋友介绍,他们来到了位于江汉区复兴村的武汉红利制衣厂,吃住在厂里,每天工作十多个小时,就是为了多挣些钱回家过年,没想到眼看就到年底了,工厂倒闭了,老板拒绝发放工资。在多方求助无果后,来到了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援助。 在接到江汉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电话后,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罗钰林律师第一时间赶了过来,了解到这二十来人已经向江汉区劳动监察大队发反映过情况,罗钰林律师随即陪同大家再次前往劳动局,要求尽快办理该案。原来,进厂时与大家与老板口头约定的是一件衣服22元,8、9月份的工资均是按照这个价格结算,但10月份的工资,老板却单方面要求按照15、6元一件的价格结算,大家不同意,老板就连11月份的工资也不发了,理由是效益不好,工厂已经倒闭了。经监察大队从中斡旋和调解,服装厂向三十位员工发放了双方没有争议部分的工资共计30416元。对于有争议的部分工资,只能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对于这样的结果,大部分劳动者表示满意和理解。因为来自武汉周边地区,加上年关将近,绝大多数的劳动者拿到工资后就回到了老家,不再追究此事。
办案思路及心得
罗钰林律师反复叮嘱大家,择业需谨慎,一定要选择正规的用人单位,并与单位之间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规范双方的权利义务,同时注意保存相关证据,如工资条、考勤表等,一旦发生纠纷,有据可查。
裁判结果
代某、余某、张某和朱某要求继续通过诉讼途径维权。因该服装厂目前没有营业执照,在向江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时,被下达了不予受理裁定书。罗钰林律师并没有放弃,而是继续向江汉区人民法院起诉,后几经周折,终于找到了服装厂的负责人,在法院的主持调节下,该服装厂向这四名劳动者支付了工资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