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看到建筑施工地,但是你知道吗,施工者在实行施工之前,会先承包工程,签订建筑施工合同,然后才能取得施工资质,进行施工,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建筑施工合同。
什么是建筑施工合同呢?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就是指建设单位将除主体部分的工程交由其他具有施工资质的进行施工,双方商定好权利义务之后,签订的施工合同。根据签订的合同,承包单位要完成建设单位的要求,建设单位要按照签订的给付对应的价款。该合同中,会约定质量工程、工期等等,最后验收的时候会按照合同进行评定。和所有的合同一样,该合同的双方主体是平等的。
建设施工合同红包括些什么内容呢?一般来说,建设施工合同包括以下几项主要的内容:
第一是发包出去的工程的范围;
第二是完成该工程的工期;
第三是在施工中需要交付的一些项目的时间和工程开工、结束的时间,这方面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双方可以根据现实因素进行协商;
第四是整个工程的质量;
第五是工程的价格问题,不管是招标还是直接发包的,都需要提前约定好工程的成本、给付价格等;
第七、材料的采买和供应问题;
第八、工程计算的方式和资金的拨付方式;
第九、工程完成后的验收方法、标准、方式等;
第十、工程的保修期和质量保证的期限,就是工程交付后,要保证在一定的期限中,该工程不能出现质量上的问题;
第十一、双方应尽的义务,就是说另一方有权配合乙方进行工程的施工、配合办理所需手续、处理紧急事务等;
第十二、违约责任。比如施工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施工,施工人应当承担因此而带来的相关损失。
施工人的违约责任,是有比较确定的:
第一、施工人需要按照标准无偿进行修整、改建等,这是关于施工人有实质性的违约行为,发包人可以根据具体的情况,要求实际施工的人进行具体违约行为的补偿;
第二、实际施工热没有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工程,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逾期违约责任。实际施工人因为没有按照约定的质量标准完成工程,建设单位要求实际承包人返工、重新修建等,虽然最后满足要求交付,但是因此而拖延了原本交付的时间,让工程没能投入使用,其中的损失,承包人是需要进行赔偿的。
除以上主要条款之外,在现实中,承包人和建设单位可以根据具体的情况约定一些法律允许的条款,比如工人的管理,每天工作时间或是一些特别的要求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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