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看合同中是否约定了“备案”是合同的生效要件,如无特别约定,合同一般是在合同主体签署之日即生效。对于经过招投标程序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其在自投标人中标时就已成立,但法律并未规定需经登记备案才生效。设立这种备案制度,并不是将中标结果和中标合同必须经过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才生效,而是确定以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承包人与发包人双方之间结算工程款的依据。
因此,该合同自合同中标时即成立并生效,双方均享有合同权利应依法履行合同义务。如发包公司违反合同约定将工程擅自再发包给其他建筑公司,属违约行为,应依法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1、符合合同备案需要递交的材料。
2、合同主要条款齐全,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经招标的建设项目合同的主要条款应与招标、中标文件相一致。
3、合同订立后,承包方应当在30日内将合同报送备案机关备案,合同备案后方可领取施工许可证;变更、补充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应当自签订变更、补充协议15日内,将合同报送备案机关备案。
4、合同中约定需提交工程担保、保险的应将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保险和承包商履约担保、保险等资料随合同一并备案。
主要条款有:
1、建设工程施工工程的名称和地点;
2、建设工程施工工程的范围和内容;
3、建设工程施工开工、竣工日期及中间交工工程开工、竣工日期;
4、建设工程施工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
5、建设工程施工工程的造价;
6、建设工程施工工程价款的支付、结算及交工验收办法;
7、建设工程施工设计文件及概、预算和技术资料提供日期;
8、建设工程施工材料和设备的供应和进场期限;
9、双方相互协作事项;
10、建设工程施工违约责任。
综上所述,建筑企业通过招标确定施工企业后,双方要签订施工合同,对施工注意事项及工程款和工程质量等作出约定。施工合同生效并不是必须要通过备案,只要施工合同符合合同构成条件,双方盖章确定,就具备法律效力,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双方就应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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