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中标人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赔偿。
1、建设工程施工工程名称和地点;
2、建设工程施工工程范围和内容;
3、建设工程施工开、竣工日期及中间交工工程开、竣工日期;
4、建设工程施工工程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
5、建设工程施工工程造价;
6、建设工程施工工程价款的支付、结算及交工验收办法;
7、建设工程施工设计文件及概、预算和技术资料提供日期;
8、建设工程施工材料和设备的供应和进场期限;
9、双方相互协作事项;
10、建设工程施工违约责任。
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合同已经成为重要的法律保障。在建设前期及准备阶段,将项目中涉及到的一些重要事宜以明确的书面形式作出规定,有利于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通过合同谈判及签订,合理配置双方责任风险,界定权利与义务的基本关系,可大幅减少后期合同纠纷和违约风险。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综上所述,发包人完成招标后,会和投保人签订施工合同,根据规定,在合同订立七日内需要进行备案,办理合同备案需要到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带上的材料有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及招标文件等,审核完毕后,签发施工合同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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