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单位变更备案合同怎么办?
施工单位变更备案合同这种问题是不存在的,因为不需要备案。无论是否招标的施工合同都不需要办理备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决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决定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
1、删去“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删去“在未提交施工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
二、施工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3)建设工程施工开工、竣工日期及中间交工工程开工、竣工日期;
(9)双方相互协作事项;
三、施工合同生效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目前施工单位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之前,肯定是需要对于合同内容仔细进行审查确定无误的情况之下才能够鉴定,同时还需要注意的就是双方当事人如果关于具体的合同约定产生纠纷的情况之下是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的,但是需要提交合同原件,而不是备案的文件,因为没有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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