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是择优选择合作伙伴的一种方式,在招标投标过程中,会遇到废标和无效投标等情形,废标和无效投标具有不同的含义,那么,废标退还投标保证金吗?哪些情况下又是不退保证金?律图小编带您一起了解废标和无效投标相关知识。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招标采购单位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费。
从上面可以看出,未中标的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都会退,而废标意味着整个招标投标活动的终止,废标后已交的投标保证金自然是要退的。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除上述情形外投标保证应该可以退,但是,要看被废标的原因,如果投标人违法,行政机关可以进行行政处罚,招标人可以主张投标人承担缔约过失的法律责任。
在此,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废标是指整个招标活动无效,当时的招标、开标、评标工作不得再继续,应予废标,即便确定了中标人,中标也无效;而无效投标则是指某一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经评委初审认定为无效,将失去参加被评审的资格,在该次投标活动中,该投标人失去中标的可能。因此,无效投标针对的是某一投标供应商,涉及到的对象是投标个体并非整个投标活动。
综上所述,我们知道了废标的真正含义以及废标退还投标保证金吗的答案是确定的;废标和无效投标的区别是废标针对的是整个招标投标过程终止的情形而无效投标仅仅针对某一投标者的行为,此外,律图还提醒大家有一些不属于废标且保证金不退的情形。总结起来就是,如果确认是废标,保证金是一定要退还的,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唐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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