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工程建设行业的日益走俏,为正规和维护行业内的良性秩序,规避可能出现的一系列风险,确保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能够完全物尽其用,发挥其法律赋予的真正效能,我们就必须引入和了解一个有关投标保证金的相关概念,即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那么今天就由律图小编告诉大家有关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的相关注意事项,欢迎大家阅读。
一、投资保证金提交需注意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26条第2款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的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该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1、进入中心交易的招标项目,由中心统一管理建设工程项目应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足额存入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并依资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3、投标保证金需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等缴纳方式,不直接收取现金、个人存折。
4、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写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全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对查实。
1、开标前,中心根据银行部门提供的《资金到位明细单》、电子银行查询单及中介机构提供的《参加工程投标签到表》予以核对。在确认无误后,由中心出具保证金到账证明。
2、凡出现投标保证金未到位或者未足额提交等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情况,均自动取消其参加该工程投标的资格。
3、中介机构应将中心财务提供的资金到位证明,收集到招标备案文件,予以备查。
XX有限公司:
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项目,按招标文件规定,已通过(现金、转账、银行汇款)形式缴纳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元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开户银行:
投标人银行账户: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公司名称(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1、缴纳凭证中的开户信息作退还投标保证金使用,现金汇款需务必提供有效账户以便后期退款。
2、缴纳凭证的填写要素必须与银行汇款或银行缴纳相一致,并依次作为退还保证金的凭证信息。
3、缴纳凭证日期下方需附加转账或汇款的银行凭证复印件。
上文即为律图小编为各位朋友整理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的相关注意事项,最后在实践过程中希望大家注意以下两点:缴纳凭证上附加的转账或汇款凭证的复印件均必须为原件复印件;所有预留信息,如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必须真实有效且核对无误后才能提交。希望大家牢记文中提到的保证金运作方式及注意事项,这样才能真正使简单的文字成为指导我们实际操作的基准与提高效率的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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