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担保收费如何计算
担保收费包括评审费和担保费。凡经过详细评审的项目均收取评审费;对办理担保的项目收取担保费。费用收取标准:(1)评审费按担保申请额的3‰,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预收,在初审阶段经过认真评审被终止的项目,按1000元收取。(2)担保费以担保金额为基数,按担保费率(月率)收取。担保费=担保金额×担保时间(月)×月担保费率月担保费率=月基准费率×风险度系数×额度系数其中:月基准费率设定为1.5‰风险度系数及额度系数如下表:(费率系数表)基本风险度评估值 ≤0.30 ≤0.40 ≤0.50 ≤0.60 0.60以上 风险度系数 1.2 1.4 1.6 1.8 2.0 担保额度 300万以下(含300万) 300-500万(含500万) 500-1000万(含1000万) 1000万以上 额度系数 1.0 0.95 0.9 0.85 担保费原则上于签订《委托保证合同》时一次性收取,担保额度超过1000万元并且担保时间超过二年的可以分年度收取。
二.保证合同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一)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保证的方式;(四)保证担保的范围;(五)保证的期间;(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保证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