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的规定:“九、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
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6月30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仍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
二、增值税的概念
增值税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包括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进口货物。现行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侧重于销售货物。
综上所述,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抵扣期限是360天。需要注意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只是针对符合要求的一般纳税人开具的,普通纳税人不可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同时,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在制作上也有区别,我们在纳税时应区分两者。
延伸阅读:
两种土地增值税清算方法分别是什...
甲计算法,先单独采用房开产品销售收入比例...
劳务费用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劳务费...
增值税发票能否证明买卖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