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诉讼开庭减少标的怎么处理?
民事诉讼开庭减少标的是需要变更诉讼请求。减少诉讼标的退诉讼费申请法院一般都会受理的,当事人在法庭调查终结前减少诉讼请求金额的,法院应依法退还相应的诉讼费用。
《诉讼费缴纳办法》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在诉讼中变更诉讼请求数额,案件受理费依照下列规定处理:(二)当事人在法庭调查终结前提出减少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减少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退还。
如果原告在案件庭审终结后,发现案件审理将对其不利,可能面临败诉风险,故而向法院申请减少诉讼请求数额,并要求人民法院退还诉讼费。对此,人民法院当然可以对其申请减少诉讼请求数额的申请不予准许,因为,此时案件已经过实体审理,原告对裁判结果也有明确的预知,原告于此时申请放弃或者减少诉讼请求数额,逃避缴纳诉讼费的动机显而易见。
二、民事诉讼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1、 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 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3、 排期开庭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
4、开庭审理
(1)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2)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3)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3)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4)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5)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5、 宣判
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不同意裁判,需要分情形区分对待:
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在日常生活当中,目前如果要提起民事诉讼活动的话,必然是需要涉及到开庭审理这个问题,同时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就是在开庭之前也可以变更诉讼请求,比如说减少诉讼请求中涉及到的标的,标的额降低的情况之下,也是需要退还诉讼费用的。
投诉/举报
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可进行投诉
延伸阅读: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是什...
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问题,我院的...
民事诉讼起诉条件有哪些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
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要件有哪些
1、必须实施了妨害诉讼的行为。如果只有妨...
民事诉讼调解书效力是怎样的?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民事诉讼专属管辖的主要内容是什...
国内专属管辖的范围如下:因不动产纠纷提起...
民事诉讼再审发回重审有什么区别...
发回重审,可能是二审中发回重审,也可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