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推荐】江岸区律师 阳春市律师 越秀区律师 宜宾县律师 寿光市律师 凤冈县律师 武昌区律师
受教育权保障了公民接受教育的合法权利,同时也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受教育权一般包括两个内容,每个公民既有上学接受教育的权利,又可以依法使用国家提供的教育设施。那么受教育权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呢?下面就让律图的小编为您解答。
一、受教育权的法律规定
我国宪法规定受教育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第十九条 国家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提高全国人民的科学文化水平。 国家举办各种学校,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发展中等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并且发展学前教育。 国家发展各种教育设施,扫除文盲,对工人、农民、国家工作人员和其他劳动者进行政治、文化、科学、技术、业务的教育,鼓励自学成才。 国家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国家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依照法律规定举办各种教育事业。
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第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
二、受教育权包括两个基本要素:
受教育权,是中国公民所享有的并由国家保障实现的接受教育的权利,是宪法赋予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公民享受其他文化教育的前提和基础。就是指公民享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和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
1、公民均有上学接受教育的权利;
2、国家提供教育设施,培养教师,为公民受教育创造必要机会和物质条件。如某一个人没有受教育的机会,无法上学,他就丧失了受教育权;如果缺乏教育的物质保障或法律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也可能落空。"受教育权"是一项基本人权,受教育权是中国公民所享有的并由国家保障实现的接受教育的权利,是宪法赋予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公民享受其他文化教育的前提和基础。就是指公民享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和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
虽然从宪法方面看,受教育权只是20世纪才出现的宪法权利,但是,随着世界范围内人们温饱问题的逐步解决,它越来越受到关注。
三、受教育权的权利内容
1、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2、按照国家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3、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平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4、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受教育权的法律规定依法接受教育不仅是每个公民的合法权利也是义务,国家为了提高整体公民的文化水平,极力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普通话,对于那些从事教育事业工作的人有一定的鼓励和奖励政策,并且国家会组织和举办各种有教育意义的活动,让全民参与到教育活动中,一起学习。
延伸阅读:
承包合同内容有哪些?承包双方各自的权利又是什么?
品种权人享有的权利有哪些?
债权转让和权利质押有什么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