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身损害的索赔项目有哪些?
人身损害索赔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伤残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康复或后续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鉴定费以及其它合理的费用。
二、如何收集、保存与索赔有关的证据材料?
1、索取住院证、出院证、到医院病案室复印全套病历;受害人死亡的索取《死亡医学证明书》;
2、找主治医师出具《诊断证明书》,可请医生在《诊断证明书》上注明出院后的休息时间及后续治疗费用;
3、找护士长出具《陪护证明》;
4、索取并妥善保存医院的医疗费预收单据、医疗费每日清单和结算发票;
5、如治疗期间使用外购药品或医疗器械,应要求医生出具《外购处方》,将《外购处方》与正规的购买发票一并保存;
6、受害人的收入证明材料:有固定收入的,搜集受伤前一年所在单位的工资表复印件(加盖财务专用章),个体户的营业执照和收入结算单、纳税单等。没有固定收入的,应搜集受害人从事某行业的证据,如相关单位、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从业证明材料。
7、护理人员的收入证明材料:参照受害人的收。证明。
8、收集交通费、住宿费票据(应与就医时间、地点、次数相符)。
9、农村居民在城市务工或生活的,收集在城市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据材料:如暂住证、与某单位的劳动合同等。
10、与受害人存在扶养关系的证据材料:被抚养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接种疫苗证、村委会、居委会单位等出具的证明等;
11、经鉴定机构鉴定的,妥善保存《鉴定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