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检查委员会专门负责维护党内纪律,调查一些党员的违纪行为,对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有重要的作用。所以,纪检委在调查党员违纪行为时,也要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需要充足的证据予以证明才能定案。但是,纪检委调查证据不足怎么办呢?下面,律图的小编为你解答。
一、证据不足可以立案吗
立案是指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等材料,按照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一种诉讼活动。立案时对证据是否充分并无太高要求,而是有证据能够证明有犯罪事实发生,就可以立案。立案的时候不需要证据充分,也不可能做到证据充分。审理到最后还是证据不足的,驳回起诉。
所以,纪检委在调查前只要求有证据能够证明有犯罪事实发生即可,不需要证据充足。
二、证据不足不起诉
《刑事诉讼法》175条第4款规定: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此规定中包括两个条件:
(1)案件已经经过了补充侦查。这是对案件已经经过补充侦查,仍作不起诉决定的时机控制,也是作该决定的程序条件。一般而言,未进一步收集证据就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
(2)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这是指证据不足以充分证明犯罪嫌疑人的罪行,以至于即使提起公诉,法院经过开庭审理,也很可能会宣告被告人无罪。
人民检察院对此种情形下的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必须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确定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属于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
(1)据以定罪的证据存在疑问,无法查证属实的;
(2)犯罪构成要件事实缺乏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的;
(3)据以定罪的证据之间的矛盾不能合理排除的;
(4)根据证据得出的结论具有其他可能性的。
所以,纪检委在调查后,发现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不能将被调查人员移送检察院起诉。
综上所述,纪检委调查前,只要求有证据能够证明有犯罪事实发生即可;当纪检委调查证据不足,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时,纪检委不能将被调查人员移送给检察院审查起诉,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检察院要作出不起诉决定。所以,纪检委调查违纪的党员,也应当遵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个原则。最后,其它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律图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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