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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知道什么是非职务发明专利吗?顾名思义就是指不是因为职务原因进行的发明创造。现实中,对非职务发明专利的认定是很重要的,而确定非职务发明专利的归属也是比较难的。针对这两个问题,律图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一一解答。
非职务发明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在职务之外没有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或者发明人、设计人利用了本单位的物质条件,但与单位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了归属发明人、设计人约定的,应从其约定,归属发明人、设计人。
《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是指:
(1)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的发明创造;
(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做出的发明创造;
(3)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做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对于非职务发明的专利权归属,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对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压制。
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如果一项非职务发明创造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发明人、设计人共同完成的,则完成发明创造的人称之为共同发明或共同设计人。
共同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和取得的专利权归全体共有人共同所有。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相信大家在阅读了上述内容后,应该知道该如何认定非职务发明专利了吧。而对于这样的发明专利,毫无疑问应该归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同时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压制。实践中,我们要区分职务专利与非职务专利,他们在很多方面都是不同的,千万不能弄混淆,要清楚的作出认定。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枣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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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职务发明创造的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