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民事诉讼其实大多数人都是不了解的,所以达到法院后就容易遇到各式各样的问题,对于一些专业的术语也并不知道其意思,这就容易导致我们的错误举止,浪费我们的时间,严重的还可能导致自身权益无法得到完全维护。其中民事诉讼法送达法条就是很多人不清楚的,那具体来说民事诉讼法送达法条是什么呢?
民事诉讼法送达期间发条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对送达、期间作出规定。
第七十五条 期间包括法定期间和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间。
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
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诉讼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
第七十六条 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第七十七条 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第七十八条 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七十九条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
第八十条 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一条 受送达人是军人的,通过其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转交。
第八十二条 受送达人是被监禁的,通过其所在监所或者劳动改造单位转交。
第八十三条 代为转交的机关、单位收到诉讼文书后,必须立即交受送达人签收,以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四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民事诉讼中不是专业人士的我们总是容易遇到问题的,所以如果涉及的比较麻烦或者是权益受害较大的话,最好还是请律师来帮助我们一起解决关于民事诉讼的问题,有律师帮忙的话我们也就不必纠结关于民事诉讼法送达法条这样的问题了,解决问题的速度也会快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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