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

坐牢了还要承担民事赔偿吗?

一、坐牢了还要承担民事赔偿吗?

坐牢了是否要承担民事赔偿要根据实际案件情况而定,如果造成了他人权益损害就是需要赔偿。刑事责任的承担,不能够免除民事赔偿责任,应当继续赔偿。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对刑事责任与民事赔偿责任之间的法律关系都存在错误认识,认为当事人承担了刑事责任就可以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者是减轻了民事责任。《刑事诉讼法》第77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出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二、民事赔偿标准

民事赔偿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五)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八)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

(九)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六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扶养人扶养五年。

(十)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二)财产直接损失:依情况而定。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当事人坐牢的情况是属于追究了刑事责任,但民事赔偿也应当协商进行处理,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法院是可以强制执行当事人的财产的,具体情况是需要严格基于实际的赔偿事项来进行认定的。

延伸阅读:

职务侵占罪民事赔偿都有哪些规定...

职务侵占罪的案件中,被害人是不能直接提起...

重婚罪民事赔偿金额是多少,重婚...

法律中没有做出统一的规定,一般情况多判3...

过失致人重伤罪的民事赔偿是什么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

交通肇事罪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

故意伤害民事赔偿诉讼时效是多久

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利主张的期限为三年。法...

故意伤害罪民事赔偿了可以取保吗

涉嫌故意伤害罪民事赔偿的之后也是有可能被...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坐牢了还要承担民事赔偿吗?  坐牢  坐牢词条  民事  民事词条  赔偿  赔偿词条  还要  还要词条  承担  承担词条  
诉讼管辖

 传票送不到被告人手里如何办

传票送不到被告手里,是不能开庭的。但是如果找不到被告,或者被告拒绝接受传票,法院可以有公告送达的程序。如果经过了公告送达程序,即使被告没有收到传票,是可以做被告...(展开)

诉讼管辖

 民事诉讼法起诉地怎么确定

民事诉讼大部分情况下就是原告,对于原告来说案件的诉讼不仅需要说诉讼材料的健全,还要有准确的案发地点,如果案发地点没有确定好,那么,对于案件自身的处理就会存在偏差...(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