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推荐】册亨县律师 惠来县律师 防城港律师 新化县律师 阳春市律师 瑞金市律师 南漳县律师
相信大家会好奇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造成了受害人的损失应该怎么赔偿的问题。有可能大家也听说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这个说法。其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就是一种解决刑事问题以及民事问题的诉讼,那么,侵占罪是否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详情参考下文。
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第一条 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二条 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
第三条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追缴、退赔的情况,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
第四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他人人身、财产权利构成犯罪,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第五条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受损失的单位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依法判决后,查明被告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应当裁定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根据法律固定的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侵占罪类型的附带民事诉讼法院不会受理,但会根据案件依法进行追缴或责令退赔。
可以提起,但是法院不会受理,但是会依法进行追缴或责令退赔。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当然还可以向人民法院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所以,并不是所有刑事案件都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
延伸阅读:
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
职务侵占罪与盗窃罪的区别有哪些
1、盗窃罪是一般主体,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必...
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公司、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