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 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 每件交纳50元;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 按照0.6%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
涉及财产分割 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 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 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 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
涉及损害赔偿 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 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 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 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 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 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 异议不成立的 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民事诉讼根据案件不一样,收费标准也不一样,民事诉讼程序大多相同,要按照基本要求进行诉讼,起诉书送达的法院必须是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书的抬头要写明“民事起诉书”字样。按民事诉讼需要复杂繁多的流程,民事诉讼主体要合法。打一场民事诉讼需要的钱数也是层次不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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