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警察抓嫖能追查微信扫码吗?
警察抓嫖过程中可以追查微信扫码的记录,但没有现场交易证据的,仅凭扫码记录不能认定当事人构成嫖娼。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组织卖淫罪的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三、嫖娼案件中对哪些人违法行为人不采取行政拘留措施?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卖淫嫖娼案件中如果有其他的违法行为,比如有证据证明相关人员可能涉嫌强迫卖淫的,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警察有可能追查微信扫码记录,但绝对不可能仅凭微信扫码记录就认定当事人构成卖淫嫖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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