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法院的判决、裁定不服的话,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起上诉,这样之前的判决、裁定就不会生效。但有些时候当事人并没有对法院的判决、裁定不服,而在生效之后却也不会按照判决、裁定的内容来执行。一般判决执行下来不执行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6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法院经审查,可责令原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责令其他法院执行。
二、被执行人不履行协议怎么办
需要注意的是,执行中法院是不进行调解的,执行和解是当事人处分自己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的行为。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书面和解协议,无书面协议的,执行员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货盖章。
关于和解协议的法律效力问题,和解协议达成之后,在双方当事人间生效,但是和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有赖于被执行人的自动履行,也就是说,当事人不能就执行和解协议申请强制执行。另外,和解协议不具有撤销原执行根据的效力,被执行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和解协议的情况下,申请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原判决。当然,和解协议已经履行的部分不可恢复执行。
一个案件的真正胜诉不只是单单拿到了胜诉的判决,还要使得生效的判决得到履行或者有效的执行,在这个过程中,当事人并不能什么都不做,也不是什么都做不了,我们要在调查被执行人财产、了解被执行人情况和信息的基础上,积极主动地采取执行的措施,掌握执行的技巧,尽全力确保案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执行,确保当事人的权益尽快得到落实。
按照法律中的规定,这样的情况下在6个月之后,当事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那么案件就会有法院执行庭来进行强制执行。另外要是属于恶意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情况,那么还有可能被认定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就会被依法追究刑事方面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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