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仲裁员本身,若确定其存在枉法裁判的情形,可以向其任职的仲裁委员会投诉,查证属实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其解聘。如果可能构成《刑法》上规定的枉法裁判罪,应当向公安机关报案,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工作人员收贿赂,有前三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可以撤销仲裁裁决的行为有哪些?
1、当事人之间并未签署有仲裁协议。
2、申请仲裁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并没有权力进行仲裁的。
5、对方当事人对足以影响公证裁决的证据有隐瞒的。
6、处理该案的仲裁员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有索贿受贿、枉法裁决的行为。
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不能平白无故的举报仲裁员枉法裁决,有证据的,就枉法裁决的行为不仅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投诉,仲裁裁决也可以撤销。因为仲裁委员会的工作人员枉法裁决的话,仲裁协议不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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