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直系亲属因为打架斗殴被警察局拘留的话,是需要参与打架斗殴的当事人的直系亲属来亲自书写打架斗殴拘留委托书的,那么打架斗殴拘留委托书应该如何书写呢?应当包含哪些内容呢?需要附加哪些材料呢?小编搜集了一些材料,供大家参考。
現在公安機關都在實行執法規范化建設,處理打架鬥毆事件,應該在第一時間內給受傷者開具法醫鑒定介紹信,好為下一步的處理提供證據,你說的派出所不給你開法醫鑒定介紹信是不對的,應該向他的上一級公安機關反映。至於沒有派出所開具的法醫鑒定介紹信而做的鑒定,只要具備鑒定資格的部門正常出具的就是有效的,如果真要是造成輕傷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訟訴,構成輕傷害的,根據法律可以出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 法醫給你出具傷情鑒定,必須有辦案單位的委托書,無論是公安局的鑒定機構還是社會司法鑒定機構,都是辦案單位委托,沒有委托書,不會給你做的
第二 法醫鑒定需要你住院的材料,比如說住院病例、CT片、報告單等,這個只有治療出院後,病人拿著自己的身份證去醫院的病案室調取
第三 你現在的傷情如果沒做開顱等手術,保守治療的話,輕傷的面大些
第四 如果法醫給你出了傷情鑒定書,不是你去起訴,很可能有兩條路,
1、派出所可能給雙方協調一下,雙方達成諒解協議,對方先辦取保候審,然後等卷宗到檢察院做出不起訴或者判緩的情況;
2、如果協調不了,按法律程序,最後對方可能是3年以下有期管制或者拘役第五 經濟賠償可以等到法院開庭,刑事附帶民事案件,判對方陪你
派出所在接警立案後24小時內給受害人開具傷情鑒定委托書,受害人去做法醫鑒定,構成輕傷以上的,派出所要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或立案後先治安拘留行為人,再轉為刑事拘留,刑拘後7日內、最長37日收集證據向檢察院提前批准逮捕,檢察院7日內決定是否批捕,派出所在批捕後2個月內繼續偵查,向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檢察院有1個月的審查期限,檢察院向法院移送,法院最長3個月內審理作出判決,受害人可在任一訴訟階段與犯罪嫌疑人家屬協商民事賠償,達成協議,寫諒解書,否則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賠償,法院一並審理判決。
关于打架斗殴拘留委托书如何书写的问题,经过上文中小编的介绍,想必大家对于打架斗殴拘留委托书这个问题已经很清楚了。大家在提交打架斗殴拘留委托书的时候,需要同时递交法院的伤情鉴定,住院材料等等内容。如果大家心中还有疑问的话,可以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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