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规定了我们公民享有监督权,监督权是针对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以及国家机关活动的权利的是我们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监督权的行为对于国家的公平公正的体现更加的全面。那么关于宪法规定监督权包括哪些,小编将内容整理在下面,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一、宪法规定监督权包括哪些
我国《宪法》所规定的公民的监督权主要包括批评建议权、控告检举权、申诉权。
1、公民的监督权是指公民所享有的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活动的权利。监督权是人民主权原则的具体体现,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
2、批评建议权实际上是由批评权和建议权两项权利组成。批评 权侧重于公民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缺点、错误或其他感到不满意的地方提出批评意见;
3、建议 权侧重于公民发现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存在的缺点或不足之后有权通过一定的形式提出改进建议。批评权与建议权往往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所以一般被统称为批评建议权。
4、控告检举权主要是指公民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对 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或犯罪行为,有权向有关机关提出控告和检举、揭发,请求有关机关对违法犯罪行为予以制裁。
5、申诉权是指公民对因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的错误或违法的决 定、判决,或者因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致使其本人或其亲属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有权向有关国家机关申述理由,
提出改正或撤销决定、判决或赔偿损失的请求。
从程序上来看,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才能修改。
3、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宪法,总共修改了4次。分别是88年,93年,99年,04年。
宪法修改的程序即是指进行宪法修改时的步骤与方式,从各国宪法规定看,一般将宪法修改分为五个步骤:
(一)提案
提案启动宪法修改程序,标志着宪法修改的开始。提案由宪法规定的提案主体提出。我国宪法规定的拥有提案权的主体有两个:一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一是“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除此之外,任何政党、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不得提出修宪动议,进行宪法修改。提案并不一定提出具体的修宪计划,只是表明宪法内容应该修改以及修改的方向。
(二)审定
审定是指有权机关审查修宪提案的内容,对是否修改作出决定。如果否决修宪提案,则宪法修改程序不能继续进行。理论上看,这一程序并非必要程序,而我国的宪法修改程序也没有规定此程序。
(三)起草
宪法修改提案通过后,由指定或法定的国家机关对修宪提案所涉内容进行具体的拟定。这一过程明确宪法条文如何修改。在实践中要注意贯彻公开、民主的原则,听取社会各阶层的意见,使草案获得广泛的民众支持。
(四)议决
对于起草完毕的修改草案提交立法机关或全民进行表决,由其决定是否通过该草案,使其成为宪法修正案。各国宪法对议决都规定了比一般法律议决较严格的程序,我国宪法规定宪法修改草案的通过必须经由全国人大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同意。
(五)公布
公布是修改宪法的最后程序,也是必经程序。未经公布的宪法修正案不具有法律效力,公布一般是由法定公布机关通过法定方式使其为公众知晓。
根据马克思主义法学观,宪法同其他法律都是一定社会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因而要随着社会现实的变化发展而变化发展,适应社会现实状况是宪法赖以生存的必要条件。
由于社会现实总是处在不断的变化、发展之中,而宪法是植根于现实基础之上的,因而宪法就必然存在一定的滞后性,社会现实与宪法规范的冲突不可避免,旧的冲突在得到调整之后,随着社会现实继续发展变化,新的冲突就会随之而来。所以说宪法总是在冲突——调整——再冲突——再调整的循环中,不断地从现实中汲取养料,从而获得生机与活力。如果一味地追求宪法的长期稳定,那么,随着社会现实的推进,冲突的累积,就会造成法与现实的脱节,而影响宪法的权威以及贯彻落实。因此,及时修改宪法,是保持宪法的现实性和相对稳定性,使宪法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必备条件,也是宪法充满生机和活力的重要环节
宪法规定监督权包括哪些?监督权包括了我们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利进行监督,对其工作进行建议对于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工作执行提出申诉等,宪法规定公民享有监督权,更加体现了我们国家民主法治的特点。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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