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
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实施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把8岁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起点是有道理的,主要有两点:一是,满8周岁的人,一般已经完成了初级小学的教育,进入了小学的高级教育阶段,有了一定的知识积累。二是,满8周岁的人单独接触社会的机会相对较多,有了一定的社会阅历,能够初步了解自己行为的一般性质和相对后果。
从10岁降为8岁,意味着从小学生降至幼儿园阶段,苏泽林委员认为,让他们承担一定的民事法律后果不符合孩子的生理特征、不符合实际。
有人提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如果将来没有司法解释,或者不以列举的方式说明,就很容易在实践中引起歧义,裁定比较困难。“打个比方说要是父母离婚选跟谁,就属于与智力和年龄相适应的法律行为,这可能与8周岁不太相符。”
也有人认为,限制民事行为人能力年龄标准从现在的10岁调整到8岁,考虑当前未成年人心理承受能力和认识能力有所提高,就降到上学的6岁的法定年龄。这一步是不是走的快了一点?他建议调到8岁。许振超委员也建议,年龄问题要好好论证一下,要拿出足够的证据说明6周岁足够承担,不能把沿海地区发达地区的一些“神童”的情况概括到全国。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简单来说,我国的《民法典》重新规定了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将8岁儿童定义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疑问,您还可以访问律图网,咨询有关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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