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虽然平常不被司法机关适用却以其内容的重要性在法律中占据最高地位,尤其是宪法中对公民所拥有的私有财产赋予了广泛的权利限制,那么,宪法私有财产权的规定是什么?其实宪法对财产权的规定主要就是要求除了财产所有者以外的人或者机关都不能侵犯。下面一起来看看具体的内容。
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宪法意义上的私有财产权是一种复合型的基本权利,它在私人与国家之间、私人与私人之间建构起双重的社会关系。一是指私有财产权是国家赋予权利主体对财产的所有权,国家不能任意地干涉和侵犯,并负有保护的义务和职责。这就划定了公权力的界限和范围,并排除了公权力进入的可能性。二是指私有财产权反映了财产权主体与非主体在财产上的私法关系,它表现为财产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志和市场规则自由行使自己的各项财产权利,不受他人的干涉,也排除了非权利人的侵犯资格。私有财产权作为一项宪法权利,同时具有对抗公权力和私权利的双重属性。就对抗公权力而言,私有财产权是公民在公法上的权利,是公民对抗国家的一种权利,反映 了公民与国家的关系;就对抗私权利而言,私有财产权排除了私人侵犯其权利的可能性与资格。
将私有财产权“升格”为宪法权利,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首先,它凸显了私有财产权的基本权利的品性,使其人权的属性获得国家根本法的认可和确认,从而使其获得了一种对抗公权力的法律力量;其次,它扩大了私有财产权的保护范围和保护力度,弥补了对私有财产一般民法救济上的不足和缺陷,解决了私有财产权受到公法上的侵害时的救济和保护问题,从而使私有财产权的保障更为充分;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是,使私有财产权能够建构起完整的宪法规范体系,而这个宪法规范体系一般所包括的三重结构:不受侵犯条款、制约条款、征用补偿条款。这在私法的范围内是不可能都获得充分保护的。
宪法对私有财产权的规定的重点不在于对财产权本身做出详尽复杂的权能设定,而财产权的详尽规则与复杂的权能已由民法做出了规定。以公权力与公民的关系为基本调整对象的宪法,主要是通过对宪法关系的调整来完成对私有财产权的安排和分配来实现财产的秩序化。具体来说,宪法主要是通过赋予人们的私有财产权的法定资格并划定公权力对财产权的权力界限来完成私有财产权的宪法设计,公民或法人也是借此获得财产权的宪法资格和对抗公权力的能力。
以上就是关于宪法私有财产权的相关规定。综上所述,虽然宪法只是用简单的几句话概括了对公民私有财产的权利保护,却也给所有的其他主体限制了所有侵犯财产的惩罚性规定,如果任何主体侵害了私有财产的权利就需要结合实际进行赔偿。
延伸阅读:
国外修改宪法对世界可能有哪些影响?
宪法原则和基本原则是什么?
宪法修改的部分内容的建议有哪些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