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

树下乘凉却被误伤

案情简介

2013年7月13日,李某在一施工单位院内大树下乘凉,由于没有注意到旁边施工队伍在干活,随时有危险发生的情况,被正在施工的推土机勾起的铁管子打伤,送进医院住院6天。出院后李某的伤情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罐骨骨折内固定、上颌骨骨折内固定评定为八级伤残;医疗终结时间评定为伤后六个月;护理时限评定为伤后二个月;右颊部凹陷填充治疗费用为捌仟元左右。损伤部位如一期愈合,取内固定费用为伍仟元左右,李某还为此支付会诊费100元、鉴定费2700元。

办案思路及心得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 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第一百三十一条 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受害人对损害事实和损害后果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其过错程度减轻或者免除侵权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因此,被告作为单位,有义务保证其施工现场的环境安全,原告在被告施工处受伤,被告负有管理不利的责任,故对原告要求被告赔偿因受伤所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的诉讼请求,应依法予以支持。但原告作为一个正常的成年人,对自己的日常行为也负有谨慎的注意义务,其明知被告的单位正在施工,存在危险而进入院内大树下休息,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裁判结果

经法院审理认为,由于原、被告双方都存在过错,经法院当庭调解各自承担全部损失的百分之五十,即被告给付原告人民币68376.50元,原告自负68376.50元,诉讼费用各担一半。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树下乘凉却被误伤  树下  树下词条  误伤  误伤词条  乘凉  乘凉词条  树下乘凉却被误伤词条  
诉讼仲裁案例

 有关仲裁法范围的问题?

案情:一工程完工,建设单位请一事务所对工程结算进行审计,事务所出具了报告,后主管单位(一投资方)对工程决算进行了行业内部审计中发现,事物所的报告中的数字本身多处...(展开)

诉讼仲裁案例

 诉讼中的当事人

案情简介太阳公司经营房地产开发,在有偿取得某幅土地的使用权之后,由于资金困难,与月亮公司签订了合作开发合同,约定由双方共同投资并分享该开发项目的利润。但双方未实...(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