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置协议的签订问题
在签订安置协议的时候,大家一定要擦亮自己的双眼,注意协议的内容是否明确清晰,比如安置房的区位、楼层、面积、交房时间等信息都必须在合同里进行明确,并应当附有相关违约条款。如果大家无法把握,我们建议大家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从而规避不必要的风险。
2、安置房的地段选择问题
如果政府非要施行这种“易地搬迁”,则必须给予充分合理的补偿,否则这就对被征收人就是极为不利。
3、安置房的房屋质量问题
如果被征收人在选房时发现房屋质量有问题,有权拒绝收房,并要求政府重新安置。如果在搬进新家后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那么可以要求政府及时修缮,如果问题十分严重,比如地基下沉、墙体严重开裂变形等,可以要求政府给予相关的解决方案。
4、 要注意产权调换房屋的所有权。
一种是征收人已经是调换房屋的所有权人,这种产权调换的房屋权属明确,风险比较小
另一种是其他开发商建设的新房,征收人已经与该开发商达成的部分新房用于房屋产权调换的合作协议。这种情况风险相对比较大,其关键是要看征收人要对这些房屋是否具有合法权处置权,如果没有是无法进行产权调换的。另外,在进行产权调换时,被征收人还需要与房屋的开发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办理入住手续等有关手续。
二、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的区别有哪些?
区别有:货币补偿是按房屋的价值给予被拆迁人钱,而产权置换是给予被拆迁人同等面积的安置房。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是两种不同的补偿方式,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1条的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货币补偿是房屋征收中最常见的补偿方式,是指在房屋征收补偿中,根据被征收人的选择,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货币的形式对被征收人的房屋价值给予补偿的方式。
被征收房屋价值,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的《评估办法》评估确定。房屋征收部门支付的补偿款可以等于或高于被征收房屋的价值,但不得低于被征收房屋的价值。
货币补偿是一种简便易行的补偿方式,付清补偿款后几乎没有后续问题,是征收人最愿意接受的一种方式。为鼓励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方式,各地往往通过提高补偿标准来吸引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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