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规定土地使用证到哪里办?
1、购房户到所属城区国土资源分局领取土地变更登记申请表,与售房单位共同提出办理“三房”土地申请证。如果售房单位已被撤消或注销,不复存在的,由房屋所在社区或物业管理部门协助购房户办理;若售房单位已被兼并、改制或重组,则由现接管单位协助购房户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2、要提供售房单位原持有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如果之前未办理过土地登记,无法提供土地证的,可提交下列证明资料:购房者的《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及分户销售及分摊用地情况表(由售房单位提供;如未曾分摊的,可暂不提供,由市国土局为其办理分割登记后再填写);如属房改房,且已上市交易的,还须提交《房产买卖契约》和缴纳土地出让金证明。
二、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
(一)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一级市场)1、所需资料:a、企业工商执照(复印件);b、法人机构代码证(复印件);c、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d、规划许可证与规划红线图;e、企业的入园协议(复印件);f、出让宗地界址图;g、宗地界址图;h、招、拍、挂的资料和销售确认书;i、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j、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缴讫凭证(带原件现场查验后复印);k、契税缴讫凭证;l、土地审批单;m、土地征用的证明材料。
(二)二级市场办证1、所需资料:a、转、受让双方企业工商执照(复印件);b、转、受让双方法人机构代码证(复印件);c、转、受让双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d、规划许可证与规划红线图;(复印件)e、转让协议;f、转让宗地界址图;g、宗地界址图;h、土地使用权转让金缴讫凭证(带原件现场查验后复印);i、其它税费缴讫凭证;j:转让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k、协办函(国土分局)
(三)办理建设用地许可证1、所需资料:a、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审批单;b、省、市、县土地征用审批单;c、土地征用经线图或国有土地划拔、出让、转让宗地图;d、建设用地规划审批单、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单;e、建设用地放线,验线单;f、建设项目产项文件、批复;g、建筑布局平面图、建筑设计平面图;建设用地申请报告;h、土地使用证的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已具备第h项资料的不需要第a、b项资料。
(四) 办理(土地抵押)他项权证1、所需资料:a、抵押人、抵押权人双方企业工商执照(复印件);b、抵押人、抵押权人双方法人机构代码证(复印件);c、抵押人、抵押权人双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d、贷款(抵押)合同e、土地评估(备案);f、协办函(国土分局)。
只有办理了土地使用证,才能证明这块土地个人有使用权,如果个人没有使用权的话,要将此房屋进行出卖,还需要缴纳一笔土地出让金才能够进行将房屋交给第三人进行买卖。一般只要售房机构的证件齐全的话即可获得土地使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