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土地使用权是有年限规定的,随着土地性质的不同,土地使用年限也是不同的,非住宅土地使用权40年到底了规定年限以后,就需要重新获得土地使用权了。规定土地使用权的期限是土地法的规定,同时也是管理规范的要求。具体是如何规定土地使用权期限的,可以随小编到下文一起去了解。
一、非住宅土地使用权40年到期怎么办
对于许多购买40年土地权房的市民而言,最为担心的问题就是自己购买的权房子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以后房子是不是就不属于自己的了,如果土地年限使用到期了应该怎么办?
1、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
2、根据规划需要,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对业主进行相应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不管是40年还是70年,都有到期的时候,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只要房子还能住,就都得续签土地。这就是关键了,怎么续签?续签金额怎么计算?根据国家现行的相关规定,土地到期后按照当时的楼面毛地指导价格,依一定比例缴费。
按照目前楼市发展趋势而言,一般一套房源的居住期限多为30-40年之间,按照城市化发展速度的加快,一些老旧房源多会在一定时间内进行拆迁改建,一般情况下国家会把土地和地上建筑物进行回收,对业主进行现金补偿或者在其它地方另建安置住房。所以即使是购买到70年产权的房源,能否就能住满70年也是值得许多购房者深思的问题。
二、土地使用期限
根据1990年〈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七十年;
2、工业用地五十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三、商业用地变更
1、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权最高年限为40年,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最高年限70年,要想把商业用地改变成住宅用地缴土地出让金是肯定的.要想把一套房屋改变土地使用性质是不能的.按照现行土地出让办法的规定,其出让应当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等方式公开进行,工业用地原使用人和买受人不得自行进行买卖。
2、改变为商业用途的,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并需经过规划部门批准。
四、房屋的土地使用权是多久
由于商品房的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买房人所取得的只是房屋以及房屋所占的土地使用权 (支付的房价实际上就包括了二者),所以土地使用权能用多长时间就关系到购买人的切身利益。法律对土地使用权按不同的用途规定了不同的使用年限,即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按照新颁布的《物权法》的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由此可见,住宅用地的产权人可以对土地永久使用,享有永久土地使用权;对非住宅用地(也就是指五十年和四十年出让期限的用地)仅仅规定了“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将来制订的法律如何规定非住宅用地的续期问题还是个未知数,但根据物权法可得出的结论是:非住宅用地到期后很可能不会像住宅用地那样无条件自动续期。
规定的土地年限就意味着必须按照年限要求使用,超期使用是不符合规定的。不在期限的范围内使用土地也是违法的。因此大家要确认土地的使用期限,确保合理合法使用土地,跟不能超期违法使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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