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老百姓重要的不动产,我们买到房子后,会拿到两个证,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在我国,房屋的主人拥有的房屋所有权是没有期限规定的,属于永久性权利,而土地使用权则不同,最长期限也就是70年。也就是说两者是分离的,那么如何理解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分离?下面小编简单为大家介绍下吧。
关于房与地的关系,从立法角度看,我国与世界上很多国家不同。在国际上,很多国家采用房地一体的原则,即单一化的住宅,以土地为主,以房屋作为地上附着物,土地有所有权就意味着房屋所有权。但我国是二元化的所有权体系模式,就是将土地的所有权、房屋的所有权作为两个权利来看待。
1、法律规定。我国《宪法》规定,城市土地一律归国家所有,私人不能取得城市土地所有权。但根据市场经济的规则,人们对自己购买的商品房拥有所有权。这是中国特有的法律基础。
2、特殊的土地资源和人口资源情况。中国人多地少,无法采取单一化住宅模式,让每家每户都有一块地或一处独立住宅,必须采取公寓化住宅模式。公寓化住宅模式产生的问题是,房子与土地无法一一对应。这是一个法律现实问题。
3、历史沿革。改革开放后,我国在城市土地归国家所有的基础上,采取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方式吸引外资,将土地使用权有期限地出让给企业,尤其是外资企业,许可他们在我国投资。1988年土地市场全面启动后,这种权利出让模式应用在城市住宅买卖中,意味着人们购买的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定为70年。但人们对房屋的所有权从一开始是没有期限的。
二、房子产权到期怎么办?
根据《物权法》第149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房屋所有权没有期限;有期限的是土地使用权,期限为70年;根据《物权法》第149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70年期间届满后自动续期。
综上所述,我国实行的是二元房屋所有权体系,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分离独自存在,不可混为一谈。因为土地是属于国家的,所以个人只能拥有使用权,并且这个是有期限规定的。而房屋所有权不同,人们购买房子,只要房子不塌,其永远属于个人。当土地被政府征用,其建造上面的房屋也会一并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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