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规定,商品房都有一个房产证和土地证,北京市民买卖二手房过程中,签署好合同、缴纳相关税费后,要涉及到两证的过户。这是非常重要的一步,只有顺利完成过户,才能拥有对房屋的真正产权。那么北京土地使用证过户手续是怎样的?下面我们来看看小编的说法。
(1)转让合同或协议;
(2)转让方土地使用权证;
(3)受让方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
(4)契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
(5)受让方身份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
(6)其他国土部门要求提交的材料(一般只需提供上述材料)。
2、你们一起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户口本、原产权证和土地证。)对符合条件的房准予办理过户手续。需要缴纳相关的一些税费(税费的关系构成比较复杂,不同的房屋是不一样的)。
3、土地使用证过户大概流程: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需带相关证件),房管局在将你们的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二、土地使用证的作用有哪些?
1、可以有效保护不动产产权的完整性
缺少土地使用证,不动产的“物权”不完整。因为《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这说明房地产的“物权”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方面。业主买的房地产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而现在开发商只把房屋所有权给了业主,而土地使用权没有交给业主。
2、可以有效体现房地产的实际价值
缺少土地使用证,房地产价值将会严重缩水。按照《物权法》第1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这一条规定使原本只有70年寿命的住宅,得到“自动”延长。使“住宅”的传世私有财产性质,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下来。但是如果买的房子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就没有土地使用权,更不能“传世”。
3、可以保证房产转让中涉及的土地使用权的法律效力
缺少土地使用证,房地产的转让中涉及土地使用权的部分不发生法律效力。《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业主不拥有法律意义上的“土地使用权”。
综上所述,北京市民在二手房买卖后,应该尽快的办理房产证和土地证的过户手续。北京土地使用证过户的手续也不难,双方带着房屋买卖合同、房产证到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资料完整无误后,土地管理部门会进行审核,符合过户条件的话,在几个工作日内发放新的土地使用证。目前,土地使用证过户的费用涉及到契税、印花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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