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国家近几年的法律保护条例上,对于土地使用方面的规定也会越来越多,这就能够证明,城镇是我们国家较为重视的,那么城镇土地使用条例实施细则都有哪些内容?根据有关规定,我们国家对于城镇土地上会有一定的税收政策,具体还看下文。
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细则都有哪些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了合理利用城镇土地,调节土地级差收入,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加强土地管理,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第三条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前款土地占用面积的组织测量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一、大城市0.5元至10元;
二、中等城市0.4元至8元;
三、小城市0.3元至6元;
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2元至4元。
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前条所列税额幅度内,根据市政建设状况、经济繁荣程度等条件,确定所辖地区的适用税额幅度。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将本地区土地划分为若干等级,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税额幅度内,制定相应的适用税额标准,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经济落后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本条例第四条规定最低税额的30%。经济发达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但须报经财政部批准。
第六条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六、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10年;
七、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文章讲述的就是我们国家对于土地使用税方面的一些相关征收政策,其实就能够讲述了我们国家在土地使用权方面的一些条例和法规,以上文章提供的就是关于城镇土地使用条例实施细则都有哪些内容,想了解其他的,请随时咨询我们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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