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受理→审查→审核→公告→审批→登记→交费→发证
1、申请。由用地者填写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说明变更依据和变更内容,同时提供证明材料
2、变更地籍调查。根据土地使用者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的内容项目进行实地调查审核权属并进行地籍测量。
(一)权属审核。核实法人身份证明与申请书上的法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与委托书上的姓名是否一致。在土地使用者相邻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共同确认变更后新界线、并将调查结果填入调查表内,同时让相邻者在表上签字、盖章。
(二)地籍测量。对变更后新产生的宗地的形状、界址点、界址线的位置、宗地面积、地籍图等进行准确的测绘、计算;同时对原宗地的界址点、界址线的位置、宗地面积、地籍图等要进行相应的修测。
(三)注册登记。变更登记申请经过变更地籍调查之后,其成果经检查验收,达到依据充分、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的要求,便可上报区县或市人民政府审核、批准,更改或重新填写土地登记卡、归户卡。
二、法律意义
1.确定土地使用权权利的归属。由于我国对土地权属的变更采取登记主义原则,这将促使实际的土地权利人为获得法律的确认,去积极地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2.确定土地使用权权属的权限范围
只有经土地登记部门记载于土地登记簿,载明权利范围,才可明确权利人的权限,确定权利人的权利范围。
三、所需资料:
1、《国有土地使用证》;
2、填写《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审批表》;
3、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
4、填写《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5、转让双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
6、转让双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7、转让协议书;
8、转让红线图(双方在权属界线上盖章);
9、土地评估报告;
10、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验原件);
11、转让双方营业执照副本或单位代码证复印件(验原件);
12、填写《契税纳税申报表》;
13、属个人的提交计生证复印件(验原件);
14、属划拨土地的须先到窗口办理补办出让手续后,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金缴纳通知单》;
15、其他需要的资料。
因为我国在现阶段实行的是土地国有制,为了更好的明确土地的使用权,国家也是规定了使用方要及时的办理土地使用证,如果在后期要进行土地使用权变更,也是需要原先的土地使用方携带相关的材料和使用权转移证明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变更,具体可咨询当地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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