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怎么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1)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2)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宗地号、 面积;
(3)土地使用年期及起止时间;
(4)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数额、币种、交付方式及时间;
(5)交付土地的时间;
(6)规划、市政设计要点;
(7)项 目竣工提交验收时间;
(8)市政设施配套建设义务;
(9)使用相邻土地和道路的限制;
(10)建设附属、附加设施的项目及义务;
(11)违约责任;
(12)当事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条款。出让合同应附上宗地图,作为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有哪些基本法律特征?
2、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目的在于设定不动产物权。
在司法实践中,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跟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法律性质是不一样的,民事主体以出让方式获得了土地使用权的,可以依法转让土地使用权。但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或转让,对于违约金标准,在这里无法提供固定的参考依据。
延伸阅读:
《民法通则》第136条第三项规定:延付或...
违约金一般等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