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宅基地邻里有纠纷调解程序
1、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或者乡级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2、双方当事人出示举证的材料和依据。
3、工作人员现场调查材料和取证。
4、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制作书面调解书。
5、当调解没有达统一协议时,或调节书送达前一方或是双方后悔的,可以及时向土地管理部门提出意见,报人民政府错处处理决定。
二、农村宅基地邻里有纠纷处理办法是什么?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解决宅基地纠纷的办法,主要有三种:
1、协商解决
《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据此规定,公民之间发生的宅基地纠纷,应当先通过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
2、行政解决
《土地管理法》第14条第2款规定:“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在《土地管理法》中第14条第4款还规定:“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3、司法解决
《土地管理法》第14条第3款规定:”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这表明公民之间就土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发生的纠纷,只与按照《土地管理法》第14条的规定,先经过有关行政机关的处理,对于处理决定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如果发生了侵犯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为,被侵权人可以直接将侵权人起诉到人民法院,不需要按照流程先由行政机关处理。